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3103 来源:本站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作流程

一、        项目决策

1、用户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并报经主管院领导批示同意;

2、基建办与用户单位共同初步确定方案、投资概算;

3、基建办负责上报院务会、党委会研究是否立项,并通过教代会投票表决同意;

 

二、项目报批

1、基建办办理立项报告;

2、招标办进行设计招标;

3、基建办办理规划许可等报建手续;

4、审计处进行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5、国资处进行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

6、基建办起草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并经审计、财务、监察、国资会签;

7、基建办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

 

三、施工管理

1、学院下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主管副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由基建办牵头,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交底(管理小组成员、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部门参加);

3、施工现场质量监管;

4、初验;

5、正式验收;

6、交付

 

四、工程审计结算(由审计处负责)

 

五、保修

1、使用部门填写保修单,交至基建办负责保修人员;

2、保修人员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保修;

3、报修人员签署意见;

4、施工单位将保修单交至基建办管理人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