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6032 来源:本站


基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基建科

1、认真贯彻国家《建筑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当好学院基本建设工作决策的参谋。

2、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与工程用款计划。

3、根据学院决定,拟报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等前期工作。

4、及时完成基建项目的各项报建手续;做好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备案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工作;工程竣工后,完成验收备案以及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根据监理合同监督检查工程监理的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6、编报基本建设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和财务处;办理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备料款手续;审核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参与工程项目的决算审核工作。

7、为学院招标办提供工程招标内容及其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参与工程项目及其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

8、负责学院基本建设方面的资料、图纸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负责竣工项目保修的组织工作。

9、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组织部门所属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加强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学院单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维修项目。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绿化科

1、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制定校园绿化美化规划,并组织施工。

2、负责拟定绿化工作计划统计、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资料。

3、负责校园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评标制订承包方案,签订有关合同,管理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对工程进行验收。

4、负责绿化生产材料和设备的选购,调运,安排使用。

5、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6、加强全院绿地,林木的养护管理和更新改造。

7、抓好本部门日常工作,抓好所属人员的岗位职责考核,奖惩、教育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办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