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逻辑

发布日期:2019-03-18 浏览次数:2915 来源:本站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辟已历40年,在此过程中,关于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不断得到深化与拓展。基于上述实践经验的积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生了巨大的历史性变革,步入了新时代。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世情、国情和党情深刻变化的基础之上,作出的精准判断。科学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理论意义,既需要正确厘清这一思想提出的理论背景与参照系,也需要全面把握其丰富的理论内涵,更需要科学分析新时代历史方位中“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唯有对上述理论问题作出科学严谨的学术分析,才能透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价值,并自觉主动地从新时代的新特点出发,统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与发展。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方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理论与实践双向互动的必然结果。从实践层面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过了长期历史性探索(包括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探索),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就。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项指标来看,当前的实践成就确实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经达到了新时代;从理论层面而言,经过40年实践经验的摸索,当前能更加深刻洞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在理论层面进行了诸多新的概括与提升,提出了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诸多新论断,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理念论”、“科学布局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新常态论”等。上述理论与现实层面的双重深刻变动,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的重要背景。全面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可以从如下三个维度出发。

第一,从“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的基础上把握新时代。这就是既要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整体性历史脉络出发,又要从当下阶段性特征出发加以综合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辟以及新时代的产生,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有内在基本的历史逻辑的连续性,即从根本上从属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性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与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实践之间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处于辩证统一的关系格局之中,二者在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从历史性谱系来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双重历史继承性。一是对传统社会主义实践的继承与创新。传统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与理论准备,脱离传统社会主义的历史性根基,不可能有新时代的生成;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0年实践的继承与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属性上来说,仍然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框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新时代作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框架内的延伸与发展,必然继承了40年实践所提供的历史性基础。但必须要看到的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呈现出与以往相比而独有的阶段性特征,这些新的历史性特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因此,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视角来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正确处理如下两对基本张力关系。一是从历史层面来看,新时代具有基本的历史延承性,它从根本上是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历史谱系的当代延伸,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属性的双重坚持。所谓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即是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主义,这是新时代的根本属性。所谓时代属性即是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备了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的诸多新的时代特征;二是从现实层面来看,新时代具有重大的创新与发展,它结合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情况与新特点,在新的历史时代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到一个更新的起点与更高的阶段,呈现出巨大的理论突破性与创造性。

第二,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把握新时代。这就是既要从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设想出发,又要深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新历史阶段的鲜活实践加以综合衡量。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并没有现成可供直接使用的答案,马克思、恩格斯的主要任务集中在批判和推翻资本主义统治秩序,并未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样式、模型作出详尽阐释,而仅仅勾勒出社会主义的若干本质性特征,即社会主义主要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对偶”而存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理论判断,是新时代的内在本质性基因,是新时代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发展阶段的根本属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09页。)尽管新时代中的一些表现形式在其他社会形态之中也可能会出现,例如经济发展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在许多国家都曾出现过,但正因为新时代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使得它从根本上与其他社会形态相区别。更为重要的是,新时代并非单纯固守经典理论,而是始终从不断变动的现实实践出发,用发展的眼光推动理论的创新与突破。邓小平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守与实践突破之间的辩证关系作出了精湛阐释:一方面,“老祖宗不能丢”,即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经典理论的本质性坚持;另一方面,“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69页。),即是指从现实实践中解答理论的困惑,从现实实践出发推动理论的突破性发展。

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来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正确处理如下两对基本张力关系。一是如何正确对待经典理论?一方面,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设想,有其历史合理性与必然性,其基本精神在当代仍然具有生命力;另一方面,需要以辩证发展的眼光对待经典理论,从当代中国最深刻的实践活动出发,通过对“中国经验”的系统化理论化总结,形成“中国话语”以充实完善“中国理论”。二是如何正确对待实践?一方面,“中国实践”必须坚持经典理论所预设的本质规定性,这是实践的根本底色与本质特征;另一方面,坚持新时代中实践的先行性,通过实践的探索来求解新时代的新问题,以从根本上推动经典理论走向当代、直面中国。从总体上来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

第三,从“国际和国内”相结合的基础上把握新时代。这就是既要立足国内实践的基础特征,又要紧密结合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动加以全面衡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历史实践活动的抽象理论概括,也是对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整体历史进程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观历史的理论总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衡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从“三个意味着”的角度出发:一是从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加以衡量,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性飞跃,亦即中华民族主体性身份的当代伟大重建;二是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历史进程加以衡量,新时代意味着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标志着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步入新的发展境界;三是从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加以衡量,新时代意味着中国在当前已经寻找到一条经过实践检验、符合自身实际、具有中国风格的现代化道路,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中国道路”,意味着丰富完善了后发民族国家走向现代化的理论方案,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0页。)。可以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深刻根植于“中国实践”基础上的理论结晶,呈现出扎根中国大地的显著特征,是对“中国实践”的当代理论概括。

当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出,并非仅仅基于“中国实践”的单一维度,它也是在对国际最新局势充分考量基础上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与经济全球化步伐的深入推进,当代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融入世界历史发展的时代潮流之中,当代中国的实践并非基于中国本土进行的孤立特殊性探索,而是以更加紧密的形式与国际发展的步伐相关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也并非是中国单一国家所面临的特殊性问题,而是人类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通约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本身就是国际社会发展的一个丰富横断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所面临的新特点与新挑战,不仅是国内新形势所催生的,更是国际社会发展的最新趋向所形塑的。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内涵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在何处?其较之于以往的理论与实践又呈现何种“新”特点、面临何种“新”挑战?究竟应当如何对新时代进行理论上的定位?新时代的本质性特征又究竟何谓?正确回答上述问题,直接关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内涵。

第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呈现的新的历史特点,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历史性变革。新时代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基础上展开的新探索,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框架下所进行的量变,而非取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性质变。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并非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只不过随着实践的深入推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上,当前的事业又进一步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实是一个动态的历史性过程,它不是一个封闭的僵化状态,而是处于不断丰富完善的动态运动之中( 肖贵清:《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8月15日。)。在这一动态历史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新情况与新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也必然不断在深度与广度等方面深入推进,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必将在不同历史阶段面临不同新的历史起点。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基于改革开放40年历史经验的积累,使得当前的实践活动呈现新的特征。从世情、国情、党情的历史性变化角度而言,新时代呈现新的历史性特征。当前世界形势纷繁复杂,尽管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从根本上未变,但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挑战。国际关系格局长期基于少数发达国家的话语霸权与操控,使得建构新型国际关系格局成为一项重要任务。从国情角度而言,改革开放40年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形成并积累了系列矛盾,有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的桎梏,诸如发展不平衡、环境问题等等。从党情角度来看,尽管党的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面临着诸多严峻考验,执政环境的复杂性对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影响也是复杂的。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仍然面临着“四大考验”与“四种危险”。尽管新时代所面临的挑战是极其巨大的,但必须要看到新时代所取得的成就也是巨大的,所面临的变革的力度、范围与成效也是极为深刻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方方面面所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可以深深地镌刻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以及中华民族发展史上,这些历史性成就在上述三大参照系中构筑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代。

第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定位需要基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性历史加以综合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在当前新的历史场景中进行的理论创新,是深刻根植于“中国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反映。这里,对“中国实践”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而需要将其拓展到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性历史进程之中加以综合把握。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历史进程来看,不仅仅是前后两个30年的历史,而且还应当包括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至新中国成立近30年的历史,即“三个30年”的整体历史进程。第一个30年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的转变,即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为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现廓清地坪。正如毛泽东所言:“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60页。)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基上需要溯源于第一个30年的开拓性贡献。第二个30年主要是改革开放前中国传统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它从根本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辟以及新时代的产生,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理论准备以及宝贵的经验教训。脱离了第二个30年的实践,新时代就丧失了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第三个30年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实践,它是新时代赖以生成的基座,新时代正是在这30年大框架下所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本身就是对第三个30年的延伸,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步入到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因此,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性历史来定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坚持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所谓坚持,即是指新时代不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否定,也不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背离,而是坚持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有机统一;所谓发展,即是指在上述坚持的基础上,新时代结合不断变动的实践特征,对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新的突破与创造。党的十九大报告从14个方面出发,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进行了系统化概括与总结。所以,坚持历史的连续性、继承性与结合变动实践做出新的发展之间,处于双向互动关系格局之中,这就是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性历史中定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辩证法。

第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当前对于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如果说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实践未能从根本上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本质性问题,改革开放初期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也主要是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性方式加以展开的话,那么,经过40年历史经验的积累,当前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确实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这是新时代区别于以往实践所呈现的本质性特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高度,这一点不容置疑。”(《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114页。)新时代之所以对社会主义规律的把握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新时代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之上,具有丰富的感性经验,为从理论层面进行总结并上升到对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高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新时代实践具有前所未有的新特点,实践的深度与广度也是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肩的,其内在蕴含了对规律认识深化与拓展的可能性;三是新时代的实践坚守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能够以发展的眼光对待经典理论,不断结合变动的实际推动理论创新;四是执政党理论自觉意识——勇于并善于及时总结经验以提升到理论高度,为新时代深化对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供了重要保障。

当前,新时代对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深化,不仅仅局限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方面,而且还包括社会主义其他方面的规律。诸如,在社会主义政治规律方面,基于社会主义制度“定型化” (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曾预测道:“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的要求,新时代明确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547页。);在社会主义文化规律方面,提出更为基础、广泛和深厚的文化自信(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3页。),并将文化自信提升到关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败的重要高度——“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41页。),彰显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物质层面建构到文化层面建构的逻辑变换,凸显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逻辑建构的全面把握。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辩证关系

在理解新时代的问题上,必然会遇到“变”与“不变”之间关系的拷问。如何辩证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理论问题。

第一,“不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底色。所谓“不变”,即是指新时代对以往历史时期的继承与延续的基本定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并未改变我国所处的历史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是当前新时代必须赖以坚持的底色,是衡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立足点。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表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范畴之中,新时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与时代条件下的新表现。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变”,必须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导向,牢记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坚持发展才能解决。另一方面,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表明中国仍然需要以推动自身发展为己任,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中保持以发展为中心任务的战略定力。在国际事务中应该根据自身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建构符合自身实际的国际身份,发挥符合自身实际的国际影响,不能因西方社会的“捧杀”而迷失对自我定位的清晰认识。

当然,在上述双重“不变”中,最根本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不变”,后一个“不变”从归根结底意义上是由前者所决定和衍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不变”,在外部决定了发展中国家地位的“不变”。因此,新时代最大的底色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不变”。这意味着当前一切工作都应当紧密围绕这一现实境况,不能超越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及其具体规定性。倘若违背这一底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的基本叙事逻辑必将发生重大曲折,也必将会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幅画卷的基本颜色。换言之,作为新时代本质性特征的“不变”,从如下几个方面规定了新时代的属性:新时代是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而非改旗易帜、导向资本主义的新时代,这是最根本的“不变”;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是科学社会主义逻辑与当代中国实践结合最新形态的新时代;新时代仍然是坚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规定的新时代。

第二,“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特色。所谓“变”,即是指新时代较之于以往历史时期所呈现出巨大差异性的基本变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三个新格局”(经济新常态、世界经济转型和世界科技新突破)(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15页。),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情况,当前一切工作的展开必须充分考虑并高度尊重上述变量的影响。当然,对新时代之“变”的理解,可以从多重视角出发展开多维探讨与概括。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起点所面临的变量主要体现在:从国际形势上看,全球治理与全球发展问题面临新的困境与挑战 (陈家刚:《全球治理与中国发展的路径选择》,《学海》2017年第2期。);从国内形势上看,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对发展方式与理念提出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新挑战;从党内形势上看,全面从严治党被提升到影响“伟大事业”的“伟大工程”高度,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尚庆飞:《“新的历史特点论”:党中央治国理政科学体系的历史基座》,《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一个最为显著的“变”,就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新论断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是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已经取得巨大飞跃,已不再是生产供给性不足的“落后社会生产”状态;二是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已不仅仅是单纯物质层面的需求,而是有着多元化需求,即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这与现阶段发展的相对不平衡、不充分之间存在着深刻矛盾。

辩证理解新时代的“变”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它涉及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精准把握问题。尽管“不变”是底色,是当前实践的整体性要求与本质性特征,但基于“不变”维度下产生的“变”,是作为细节和局部因素而存在的。通过辩证法的转换效应,细节与局部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挥能动反作用乃至决定性作用。将“不变”理解为绝对静止不动的僵化状态,在哲学上不过是形而上学观点的反映。其实,“不变”更多的是表征了一种能动的过程,亦即一种基于主客观条件变化而催生内部结构性变化的开放性空间。不能因为“不变”而否认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存在任何变化的可能性,进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后果便是不能清楚精确地反映新时代立足于“不变”基础上产生的阶段性变化,也就不可能指导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

第三,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步入新的时代,但以系列新特征为代表的“变”,在本质上仍然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不变”,是坚守“不变”基础上的部分“量变”。正确把握新时代的“变”与“不变”,需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为指导,既要牢牢把握“不变”的本质特征,并将其视为新时代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不能脱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现实与历史阶段性,而作出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的主观主义实践;同时,也不能因固守“不变”的规定而拒斥任何现实存在的“变”及其发展趋势,从而难以准确把握新的阶段性特征与不断变化的特点,这同样是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思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变”与“不变”,在本质上处于辩证统一的关系格局之中。

从总体上来说,“不变”是主流,新时代仍然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框架之中,仍然是一方面既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另一方面又凸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变”是支流,是在“不变”的总体框架下所形成的阶段性新特征与新趋向,凸显了经过40年实践积累与探索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起点,正确认识“不变”有助于更为准确地把握新时代的新特点。辩证理解新时代的“变”与“不变”,还需要正确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与问题。“变”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新时代的巨大成就表现出来的,但不能因此忽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不变”因素,也不能忽视“变”的趋势下所隐含的新问题与新挑战,进而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不变”主要关涉发展的现实境遇,更多的是需要树立对中国长期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建设的清醒认识,以形成在此基础上进行长期艰苦奋斗的战略定力。但也不能因发展起点与情境的相对落后,而形成故步自封、妄自菲薄的矮化意识。正如有研究者所言:“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大胆肯定成就,又要勇敢直面问题;既不能因为成就伟大而忽视问题、盲目自信,也不能因为问题凸显而否认成绩、失去自信。” (陈曙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新长征》,《人民日报》2017年1月6日。)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坚守了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又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新的实践特色与时代特征,作出了新的理论创新与突破性发展,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推进到一个新时代,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方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创新与发展。

从理论的发生机制与创新逻辑上来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坚守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以至无穷的发展逻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不是从理论到理论的逻辑推演,也不是从概念到概念的形式变换,更不是纯粹抽象的理论思辨,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确实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起点这一历史现实的能动理论反映,它是深刻根植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理论产物。只有当历史实践步入到一个全新的场景之中,在理论上才可能总结提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在改革开放40年历史积累的基础上,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所取得的历史性变革,为从理论上凝练、提升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与新判断提供了坚实基础。

从理论的内容上来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新的实践经验,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步入新境界。它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了整体理论描绘,深化了对“三大规律”的认识。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角度来看,提出了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呈现出的新情况与新特点,如“经济新常态论”“新发展理念论”等;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布局的新认识问题,即从“摸着石头过河”向“顶层设计”的转变,如“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多维支撑,彰显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从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角度来看,将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提升到“伟大工程”的高度,并明确将其提升到关涉“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与“伟大梦想”成败的关键。这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大显著特征,深化了对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即“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22页。)。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来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阶段,它为人类走向现代化与关于美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这是一种本质上既区别于传统社会主义实践模式又不同于西方模式的另类现代化方案,“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10页。)。

另一方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治国理政实践的历史基座,是当前一切工作都必须牢固坚持的历史起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也构成了当前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基座。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设定了理论坐标、锚定了历史方位。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治国理政实践,需要多重坐标进行多元化设定,即从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复兴的坐标来衡量新时代,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性历史进程的坐标来衡量新时代以及从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的坐标来衡量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在全新的历史场景中加以推进的,其间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新挑战,这是一个充满挑战与希望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在继承以往实践基础上所开辟的全新发展空间。

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筹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清晰历史航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治国理政实践,必须一方面坚守社会主义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不变的本质规定性,一切工作的展开都需要围绕这一宏大历史框架加以推进;另一方面,又必须高度重视新时代实践所呈现出的新的阶段性特征,敏锐把握在“不变”大框架下所表现出的新的历史性特征,着力解决实践过程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可以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非是一个单一的理论规定,而是蕴含着多元复杂内容于一身的理论结合体,它从方方面面(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国际与国内)规定了当前实践的基本境况,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发展与理论创新预设了基本路径——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直面新的问题与挑战,在求解实践问题的过程中推动理论创新。

概言之,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奠定了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根基一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入发展构筑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当前深入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意义与现实要求,必须要在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并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特征,方能科学谋划以推进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

本文是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问题意识、特色情结与理论自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路径研究” (15MLC006)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作者南京大学哲学系暨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